今天代替我的BOSS去中興大學參加 研究倫理守則的研討會
本來對做研究的倫理理解,也就是一些基本的研究告知、同意書簽訂、訪談紀錄、保護受試者以及資料保存等...
其實沒有太大感觸
直到今天參加完這趟研討會,才對倫理的重要性有更深的認識
一進門,映入眼簾的幾乎都是教授級的人物
簽到後趕緊搜尋一下,整個場地有哪個角落適合我這小咖可以待的角落
好巧不巧地也遇到之前學議會的大咖學長:老大!!簡單的寒暄個幾句以後,會議馬上就開始了
坐在我左右兩邊的,剛好是這次座談會的協辦助理,兩位看起來都像是博士生等級
在還沒搞清楚狀況之前,當然要找地頭蛇打聽一下這次會議的重點
就跟旁邊的助理攀談了一下,這才從他口中得知,這次會議的起源
這還有一個簡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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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前幾年在美國有個知名的大學,據說叫做哥XXX大學,這也不是重點XD~~
他們想要進行一個關於,組織客訴處理的研究
於是乎研究者就扮演從澳洲來的客人去找受試機構(不知道是餐廳還是公司)
很順利的,資料也收集到了,研究也做完了
後續竟然發生,該受試機構因為真、假客訴的關係,造成有人因此被調職、資遣甚至公司倒閉的現象
因此,該次研究的受害者集體控告該學校的研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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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故事 延續出來的就是,目前國科會正準備籌備 各個人文社會研究的倫理委員會
以後只要有關國科會的案子!!全部都要接受該社群的倫理委員審查後,才能正式進行研究且獲得補助
我只能說...有時候研究倫理的規定,真的很綁手綁腳的...尤其是 諮商督導還要攝影的情境....ㄎㄎ(這個問要實習的諮商組學生就知道...有些人X在心裡)
研究本身就是一種介入,霍桑效應也很清楚的闡明了這個影響,你要說整個社會研究希望在完全無干擾又遵照倫理守則的狀況下進行
比我隔壁阿罵要生兒子還困難 !!!!!!!!!!!!!!!
但偏偏我們就是要這麼做!!!你說...這年頭 科學家越來越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