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車族愈來愈有自我保護的意識,車上大都有行車紀錄器,能幫助還原事實,釐清責任, 但若發生
車禍了,光靠行車紀錄器就夠了嗎 ?
期望以下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所助益。
有開車或家有車的朋友: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
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
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首先到7-11買一個拋棄式的相機,不會花你很多時間,可是當它派上用場時,比你每年所花上萬塊的車險、意外險、還要有用。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相機,內要有底片、捲尺一把,約七公尺左右。
當發生車禍時,第一件事,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
理由是 :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不會。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還不如自立救濟。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分享給大家。
希望每個車主知道,一來可以保護自己,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面。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
1..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2.. 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或是銅幣、手機等...可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
3.. 煞車痕 一定要照,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 所以,建議你照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4..底盤要照相,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
5..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不要覺得自己說就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6..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第一部份
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以我的的經驗,我有一個案子,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才知道死者是:先吃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臺灣的司法是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的。所以建議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第二部份
要要求檢察官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
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傷,這是根據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
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 ,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
重要的是: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
第三部份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不要給檢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個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你要知道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不需要我多說。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最後態度要客氣,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但他們最怕記者。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更重要的是:預防死亡的再次發生------ 美國法醫書上開門見山的一句話。
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而不讓法醫提出任何危險的警訊,愚弄市民,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
我的經驗:像一段路,連續死亡車禍發生,為了偵察不公開,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而發生車禍,又要害死多少人。
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如果對你有用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友,提醒他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益,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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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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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根本沒有這張保單,或許你更不是原安泰人壽保戶,不過還是建議你繼續看下去,除非你完全沒有人壽保險,將來也不打算購買。
個人在10年前購買了這張安泰人壽(現已為富邦人壽)PLA 增額終身壽險(85A)(繳費十年),保額在繳費期間以每年6%單利加上6%複利增額,繳費期滿則改為每年6%單利增額,這張保單的紅利預定利率是6.75%,我當時購買保額100萬,今年已經增值到239.08萬。今年是10周年,所以我增加20%的保額(20萬),要一次補繳保單價值準備金120800元,因為已經繳費期滿,所以往後不需再繳保費,這樣原始保額變成120萬,所以10周年的保障變成286.896萬,此時的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相同)為72.48萬,因此我有286.896-72.48=214.416萬的淨危險保額。
所需補繳的12.08萬(連同原來的保價金共72.48萬)可以享受5.2%~5.6%不等的複利增值,
因此可以說是享受到高達5.2%以上的複利而且還有免費的214萬的淨危險保額(淨危險保額會因保價金增值較快而逐年遞減),我將列表如下,並做一些計算:
以原始投保保額100萬為例:
保單年度末 |
保價金(=解約金)/原保額之每萬元保額 |
當年度保額(原保額100萬元) |
淨危險保額 |
10 |
6040元 |
239.08萬元 |
178.68萬元 |
15 |
7905 |
269.08 |
190.03 |
20 |
10232 |
299.08 |
196.76 |
25 |
13146 |
329.08 |
197.62 |
30 |
16667 |
359.08 |
192.41 |
35 |
20769 |
389.08 |
181.39 |
40 |
25420 |
419.08 |
164.88 |
我們可以看到我要補繳的保費是上表6040*20=120800元,滿15年時如果還要增加原始保額的20%就要補繳7905*20=158100元。
保單價值準備金在第11~第15年有5.53%的複利,第16~第20年有5.3%的複利,第21~第30年有5%的複利,綜合第11~第30年有5.2%的複利。
在這種低利環境下,能夠享受到5倍的複利報酬又有免費的保障(淨危險保額,其實是要付費的,所以複利報酬只有5.2%,只是如果很滿意5.2%,那淨危險保額就可以看做是免費的),我想大概沒有哪家保險公司能夠提供吧。相信10多年前買到安泰高預定利率保單的客戶應不在少數,應該充分利用條款所提供的結婚或生子或每滿5周年可以增加原始投保保額的20%(有的是25%)的權益,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反而向業務員購買跟你兜售的最新的儲蓄險,它們通常都只有1.8%的複利。
就我所了解,保誠人壽與三商人壽的保單也都有類似條款,只是它們多加了一條:如果每隔5年的加保,只要其中有一次沒有使用,就喪失往後加保的權利,因此客戶必須每次都使用這個選項,否則等於形同虛設。有著更多保戶的國泰人壽與新光人壽及南山人壽,則都沒有類似的條款規定,因此客戶也無法增加保額。
總結:
這類對客戶好康的事情,其實大部分的保戶都不清楚,原因無他,就是利益衝突。保險公司的立場當然不希望客戶來使用(因為會有利差損),保險業務員也不願告知客戶這個權益,因為沒有佣金可領,還要多做事,反之,賣客戶新保單又賺佣金又賺業績(可以公司招待出國旅遊),何樂而不為?
聰明的保戶們,當業務員又在兜售你各類保單時,不妨將舊保單拿出來檢視一下,仔細看一下條款,說不定會有許多意外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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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額是不錯
若是可以靠增額 提高保戶的財富
就算沒傭金我也做XD
畢竟 是我 我也想增額!!
只是舊保單不多阿~
阿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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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富邦的人談了不少
即使沒有加入
也多少能夠學些東西
專業麻!!不時時學習怎麼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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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2年6月2日 下午5:18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日電)「如果不是你,那是誰?」、「如果一切都只是為了自己,那又有何意義?」和「如果不是現在,那是什麼時候?」中研院副院長王汎森以此3句勉勵政大畢業生用以面對人生順逆境。
中央研究院副院長王汎森今天下午參加政治大學100學年度碩博班畢業典禮,致詞時引述上述3句源自猶太法典「塔木德」名言,來勉勵政大畢業生。
王汎森致詞勉勵學子,攻讀碩博兩學位期間,是摸索思考未來人生方向很好的時間,而碩博士畢業後還會遇到很多順逆境。順境是非常好的機會,應像莊子逍遙遊「北冥有魚,...化而為鳥...其翼若垂天之雲」;遇到逆境,「有許多時候會無法克服,但這個時候往往也是擴充我們原來沒有能力的時候。」
「就像德國哲學家尼采名言所說,一切決定性的東西,都是從逆境中產生,」王汎森說,將來無論是順逆境,盼以此幾句供畢業生參考。
對於奮鬥人生,王汎森建議畢業生應把握幾項原則:「奮鬥時要執著、專注,也要有幾分平淡自然心情,」就如前中研院長胡適晚年時,無論說何話、做何事,最後總會說「豈不美哉?」
「其次,在混亂而失序年代中,應堅持一切核心價值,這些核心價值是古往今來共通的價值,是稀世財寶,正如儒家思想、孝順等。」
最後,王汎森以「如果不是你,那是誰?」、「如果一切都只是為了自己,那又有何意義?」和「如果不是現在,那是什麼時候?」3句勉勵畢業生。
王汎森勉勵,在這個時代,發生許多攸關個人、家庭、社會和國家的事情,多如牛毛的事情,究竟誰要來承擔?「如果不是你,那是誰?」如果做了那麼多事情,都只是為了一己利益,「如果一切都只是為了自己,那又有何意義?」一件事無論是誰的事,「如果不是現在,那是什麼時候? 」
他說,這3句話對他個人而言感受甚深,他未必都有確實做到,但仍盼能與即將踏出校園的政大碩博班畢業生共勉。10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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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麼公益?!關心國內照護環境
找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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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nsci.tw/archives/16964
巴納姆效應(英語:Barnum effect,是Paul Meehl為表對費尼爾司·泰勒·巴納姆的敬意而命名,又稱佛瑞效應、弗拉效應,Forer effect)是一種現象,人們會對於他們認為是為自己度身訂造的一些人格描述給予高度準確的評價,而這些描述往往十分模糊及普遍,以致能夠放諸四海皆準適用於很多人身上。巴納姆效應能夠對於為何不少偽科學如占星學、占卜或人格測試等被普遍接受提供一個不十分完全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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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菁菁╱東京廿一日電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5月2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菁菁╱東京廿一日電】
日本每三個單身女人之中就有一個窮,因而出現「貧困女子」這個專有名詞。不過,一些被視為貧困女子的人不甘示弱地表示,真的窮女人是自暴自棄的人,要擺脫貧窮先要改掉五大習性,努力把自己嫁掉也不失為擺脫貧窮的好方法。
日本國立社會保障暨人口問題研究所調查指出,有卅二%的廿至六十五歲的單身女性過著貧窮的生活。至於貧窮的定義,日本請領生活保護金(貧戶津貼)的標準是,月薪扣掉房租後,手頭剩下不到八萬四千九百九十九日圓(約新台幣三萬元)者。
日本大學畢業生月薪約廿萬日圓(台幣七萬四千元)。許多靠派遣工作或打零工度日的單身女性,一個月才賺十五、六萬日圓(約台幣五、六萬元),薪水一半以上付了房租、水電、電話費,連吃飯的錢都不夠,大多淪為「貧困女子」。
最近日本電視節目經常報導窮女人如何節衣縮食,有人分析「貧困女子」具有注定要窮的五大特色:
一,不會計算,明明銀行沒有存款,房租也還沒繳,但因錢包裡還有個幾萬日圓,就忍不住衝動購買慾。
二,貧窮成性,不看是否真的需要,以「太窮買不起貴的東西」為藉口,看到便宜貨就買,結果買太多便宜貨而一直存不了錢。
三,自暴自棄,認為自己薪水低就理所當然會沒錢,而不設法生財。
四,不懂節約,以為買超商的便當、喝果汁充飢就是節約,但那還是浪費,自己做飯會更省。
五,不擅長整理,房間髒亂,東西要用時找不到,只好再買新的,結果沒用完的化妝品、便宜卻穿不到的衣服一堆。
日本社會出現大批單身窮女人,與其職場文化有很大關係,女人在公司裡大多從事庶務工作,升遷機會小。泡沫經濟瓦解後,企業大批引進派遣社員及臨時契約社員,現在日本女性的非正規雇用率高達五四%,她們的收入低且不穩定,也較少有邂逅的機會,一晃眼就成了終身單身的窮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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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莫名地想到 抉擇
人生的充滿著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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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我之前跟小沙 (學校附近一間麵店的年輕老闆) 聊天!!
聽到的一句話
我羨慕,但不忌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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